农村机电提灌站建设管理办事程序

办理部门:市局机电提灌处             负责人:刘强

    电话:67855806

程序

1、统一受理各区县(自治县、市)农村机电提灌建设(技改)项目建议书报告,建立项目档案。

2、市局机电提灌处按照分级负责,效益优先的原则对项目资料进行初选。

3、市局机电提灌处根据初选项目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考察、论证,编制当年项目补助经费计划报局分管领导审核和局项目领导小组审定。

4、经局项目领导小组审定的提灌项目向市财政局报送年度项目资金计划。

5、项目及资金下达后,由区县农机部门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经市局同意后组织实施。

6、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指导、监督管理。

7、组织竣工验收。

    责任人:白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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