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化项目投资计划管理
办理部门:市局计划财务处
负责人:谭
勇
电话:67855578
(一)
农机基本建设及农机化示范项目计划管理
程序:
1、
项目单位提出立项申请。
2、
市局计划财务处建立项目库。
3、
市局计划财务处组织有关单位(部门)和专家对初步确定项
目进行可行性论证。
4、
根据项目级次分别报市计委或农业部立项。
5、
立项批复下达后,指导项目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6、
审批实施方案并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7、
组织竣工验收。
8、
指导、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办理固定资产转固手续。
责任人:许云强
(二)农业发展资金项目计划管理
程序:
1、统一受理各区县(自治县、市)项目报告,分类整理、建立项目档案。
2、根据申报材料的类别,分送局领导及相关业务处室提出当年项目投资初步意见。
3、根据局领导和处室意见进行综合平衡,提请局项目审查小组审定。
4、按局项目审查小组意见,向市财政局报送年度项目安排及资金计划。
5、项目及资金计划下达后,与相关业务处室共同指导、监督项目单位实施。
责任人:许云强
(三)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目录及项目管理
程序:
1、根据中央、市财政年度资金计划,协商确定补贴资金总额;牵头拟提年度补贴原则、机具种类、补贴标准并商市财政局同意。
2、牵头制订工作方案、造型文件。
3、组织有关企业报名,协调评委会的组建。
4、会同市财政局相关部门共同主持选型会。
5、公示初选结果。
6、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年度补贴办法,正式公布补贴目录。
7、会同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补贴产品价格、补贴资金兑现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责任人:许云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