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请

办理部门:市局科教处    负责人:汤长生

电话:67855798

(一)推荐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程序

 1、企业每年9月30日前自愿向市农机主管部门提出产品列入《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简称《国家支持目录》)的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①申报书;②营业执照复印件;③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及鉴定报告复印件。

 2、市级农机主管部门根据企业的申报,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并上报农业部。

          3、农业部对企业上报的产品进行汇总和初审,于每年11月20日前提出《国家支持目录》草案或调整建议,农业部于形成《国家支持目录》或调整建议公示稿。

         4、 农业部通过中国农业信息网、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对《国家支持目录》或调整建议公示稿进行公示后送财政部、发改委会签。

         5、 目录的公布与调整

     《国家支持目录》由农业部会同财政部、发改委于三年期前一年的12月底联合在三部门网站上予以公布。

   责任人: 李树平

(二)制定市级人民政府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

 1、企业每年9月30日前自愿向市级农机主管部门提出产品列入《市级人民政府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简称《市级支持目录》)的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①申报书;②营业执照复印件;③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及鉴定报告复印件。

2、市农机局委托市农机鉴定站会同市农机推广站,对企业上报的产品进行汇总和初审,于每年11月20日前提出《市级支持目录》草案或调整建议。

        3、市农机局组织专家组对《市级支持目录》草案或调整建议进行综合审议,于11月底前形成《市级支持目录》或调整建议公示稿,并通过重庆农机化信息网进行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4、 市农机局整理公示结果后送市财政局会签。

    5、 目录的公布与调整

    《市级支持目录》由市农机局会同市财政局于三年期前一年的12月底联合在两局网站上予以公布。

    责任人: 李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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